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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作者: admin 生成日期: 2016-03-05
信息来源: 未知 信息类别: 目录服务    
内容概述: 各市、州、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

各市、州、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 湖北省教育厅 2015年2月15日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综合改革为根本动力,主动适应新常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依法治教,保障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湖北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四中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强干部教师队伍的法治教育,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律知识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

2.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提请省政府出台《湖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专项咨询、执法监督工作。继续推动大学章程建设,完成省属公办普通高校章程核准任务。

3.提高教育法治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修订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省教育厅行政复议工作规程、制度廉洁性评估办法、教师申诉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清理省教育厅权力服务事项,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全省教育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4.推进教育评价体系建设。推进“管办评”分离,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建立全省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常态监控体系,搭建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平台。完善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探索建立区域教师队伍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与评价方式。研究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和《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性评估方案》,建立评估、报告、发布制度,发布《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报告(2015年)》和《湖北省职业教育社会贡献力报告》。研制《湖北省义务教育质量检测与评价体系》,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着力破解教育深层次矛盾

5.科学谋划教育改革发展。研究确定湖北省2015年教育改革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十二五”教育规划评估总结,编制全省“十三五”教育规划,研究、谋划一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政策。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做好教育改革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加强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科学研究统筹与管理。

6.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出台《湖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制定我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出台《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启动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研究。积极推进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招收高职毕业生的招生考试办法改革,积极推进建立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制度。研究出台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推进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7.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省直部门举办的中职学校资源整合,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推进市州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强化市州政府统筹,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统筹各类培训资源。积极推进部属高校与省属高校学科建设对口支持工作。推进区域高校合作,推动建立鄂西本科高校联盟。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支持教育,推动成立湖北省民办高校改革发展协作组织。做好独立学院的转设工作。

8.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信息化区域试点工作,制定区域试点管理办法。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力争基本实现学校互联网全覆盖,积极推进农村教学点网络学校建设。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共享,促进有效应用,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设省级数据中心,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研究制定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的若干意见,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

9.完善教育经费保障与监管机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普通高中生均拨款标准,努力构建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完整生均拨款体系。在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过程中,引入竞争性分配方式。加大财务公开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对重大项目及时开展专项审计。完善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10.扩大湖北教育对外开放。研究制定《湖北省留学工作计划(2016-2020)》,召开全省留学工作会议。扩大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规模,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深度系统合作。制定湖北高等学校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积极支持学校增设孔子学院(课堂)。

三、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

11.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进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诵经典、习汉字”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加强公民素质教育。

12.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推进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管理制度、学校体育工作报告制度和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实施校园足球振兴计划,开展大中小学“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等体育竞技。落实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校园体育艺术类项目培训,普及大课间体育项目。加强国防教育。

13.改进学校美育教育。修订《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检查评估细则》,印发《湖北省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15—2024年)。探索文化艺术与教育融合发展新机制,丰富“江城大学生艺术讲堂”和“长江之春”音乐季的品牌内容,拓展“高雅艺术进校园”的学校覆盖面和学生受益面。举办湖北省第十届黄鹤美育节,组团参加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1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建立健全教师准入、退出机制。创新我省师德师风建设有效载体,加强教师职业文化建设。继续招聘农村新机制教师4000名,完善新机制教师管理办法,研究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正常补充机制。做好“县管校聘”试点工作。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开展教师待遇专项督导检查。加强荆楚名师名校长培养,全年培训10万名中小学教师。继续推进“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完善高校教师职称分类评审。加大楚天学者创业型特聘教授引进力度,举办楚天学者论坛。深化师范教育改革,创新教师教育体系。

15.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村小学和必要的教学点,推动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政策。做好迎接教育部对我省第三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认定工作,力争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达到100个。对已接受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的县(市、区)好监测预警,防止反弹。积极引导各县市区创建全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示范县(市、区)。

16.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办学状况专题调研,完善支持普通高中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高中学校特色建设和学生发展指导,推动省级示范高中的创建工作。落实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要求,完善中考招生监管平台,加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学籍管理,保证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

17.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按计划分步骤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推动省直有关部门制定我省促进校企合作的激励政策和落实国家财税政策的具体措施。继续开展“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与应用型本科衔接培养试点。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100个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完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制度,开发一批中高职衔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实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推动市州和职业院校建立技能大赛制度。

18.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继续实施本科高校“质量工程”,着力打造一批国内一流的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和教学团队。建立完善高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引导高校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新建20个左右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进一步发挥校企共建省级实习实训基地作用,完善湖北产业教授聘任与管理办法,推动省属高校转型发展,推动企业与高校联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规划”。继续实施学位论文评优制度和质量抽查制度。新建45个左右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建立13个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模式改革联盟,大力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

19.加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2011计划”中期评估,出台绩效评价办法。培育省属高校青年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立项30个左右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200个左右青年人才科研项目,完善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结题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机制。推进高校试点学院改革。选派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到国家重点学科及其重点实验室、基地、博士后流动站研修。

20.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做好《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培训、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湖北库建设工作试点验收,研究扩大试点范围。完成3-5座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筹备开展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组织“第三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湖北省选拔活动。举办第四届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

四、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教育保障水平

21.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施“全面改薄”工程,重点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库区湖区以及农村地区倾斜,全面提升1000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0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的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22.推进入学机会公平。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高考的政策。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政策。提高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继续实施省属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扩大招生规范、扩大生源范围,调整报考条件。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校招生加分项目。

2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落实《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规范中小学招生、分班、收费等办学行为。规范中小学课程计划和课时安排,加强教辅资料管理。坚决制止有偿家教。探索中小学生课后托管政策和办法,力争年内启动试点。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继续教育的管理。加强学校食堂等后勤管理。

24.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水平。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幼儿园保教水平。召开实施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动员部署会。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定工作。召开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深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支持承担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支持薄弱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25.大力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大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留鄂工作、市县就业。制定鼓励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和《湖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南(试行)》,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

26.落实和完善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助学金和高校本专科、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制定中职免学费资金、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

27.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探索建立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联系督导制度和责任体系,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落实好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安全素养和能力。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推动高校加快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组织开展“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推进高校学生网格化管理。开展全省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月专项行动。

五、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改进党风政风学风

28.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进一步加大纠正“四风”问题力度。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考评办法。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加强厅直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召开中共湖北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组织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评选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9.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筹备召开第二十三次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制定我省实施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办法,抓好高校领导班子全员培训。大力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工作。深化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深化高校“两访两创”活动。组织高校开展第五轮“三万”活动。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

30.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实施“理论武装、实践育人、思政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典型培育、心理健康教育”六大工程。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和督导。组织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研修,重点加大思政课教师研修力度,抓好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培养培训,继续举办海外留学归国骨干教师研修班。加强校园网络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深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积极推进湖北高校新型智库建设。

31.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查处通报机制。进一步抓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加大查办案件、纠正“四风”和追责问责力度。建立监管清单制度,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对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履职尽责能力素质。加强执纪监督,特别是对高校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惩治高校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

32.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加强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配强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以调训为重点做好机关和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推进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继续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3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三抓一促”活动,组织常态化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提高工作质量。完善督查制度,强化重点工作过程监控。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工作机制。落实窗口服务单位首问负责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34、确保全省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学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完善教育舆情处置和通报工作制度。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教育改革宣传和先进典型宣传。加强教育信访工作。推进社会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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